当前位置:婚姻情感咨询 / 情感专区 / 以谈恋爱为目的的转账的钱能要回来吗:专业解答
在恋爱关系中,双方基于情感表达或共同生活需求发生资金往来十分常见,然而当关系破裂时,此前的转账往往成为争议焦点。“以谈恋爱为目的的转账能否要回”这一问题,核心在于区分转账的法律性质——是基于赠与合同的无偿赠与,还是附条件的赠与,亦或是构成借贷关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合同编、物权编等相关规定,不同性质的转账在法律上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。本文将从法律依据出发,结合实践中的典型情形,梳理恋爱转账的认定规则与维权路径,为厘清此类纠纷提供清晰指引。
恋爱期间的转账,分手后能否要回,没有一个绝对的“能”或“不能”的答案。这主要取决于转账的性质、具体情形以及相关的证据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,核心是判断这笔钱属于赠与、借款、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。
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及法律分析:
一、一般性赠与,通常不能要回:
1、小额、日常消费性转账:例如节日红包(特别是带有特殊含义的数字如520、1314等)、生日礼物、购买衣物、化妆品、支付餐费、旅游开销等小额、表达爱意或维系感情的支出。
2、明确表达赠与意思:转账时明确说明“这是给你的零花钱”、“情人节快乐”、“买点喜欢的”等。
上述两类转账通常被认定为无条件赠与。一旦赠与完成(钱款交付),赠与人一般不能要求返还。法院认为这是恋爱期间增进感情的合理支出。
二、借款,可以主张要回:
必须有借贷合意:这是最关键的一点。需要证明双方当时存在借款的意思表示。
最直接的证据有借条或欠条,还有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:如对方在微信、短信等中明确表示“借我XX钱”、“过段时间还你”、“等有钱了就还”等。还有转账备注“借款”、“暂借”等字样;或者分手后对方承认是借款并承诺还款的记录。
如果金额明显超出日常恋爱消费水平(比如数万,甚至数十万),且无法合理解释为赠与(如无特殊节日、无明确赠与表示),在有一定证据佐证下,也可能被推定为借款。
如果能证明是借款,那么分手后债权人当然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。
三、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,通常可以主张返还:
1、大额、具有特定意义的财产:例如大额现金转账、购买贵重物品(如房产、汽车、贵重首饰)、支付彩礼、嫁妆等。
2、隐含的结婚前提:给予这些财物时,双方(特别是给付方)是基于将来共同生活、缔结婚姻的预期。如果最终未能结婚,给付财物所附带的条件未能成就。
3、需要证明这笔钱或财物是基于结婚目的给予的,例如:双方谈婚论嫁的证据(如商议婚期、婚礼筹备的聊天记录);财物本身的性质(如彩礼、用于共同购房的首付款);给付时的语境或表述(如“这是给咱们结婚用的”、“房子首付我出,写咱俩名”)。
4、根据《民法典》以及关于彩礼返还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,这种赠与是附有“结婚”这个条件的。如果最终未能结婚,条件未成就,赠与目的无法实现,接受财物的一方继续占有则失去法律依据,构成不当得利,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。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、共同生活时间长短、财物用途等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比例。
四、共同生活期间的必要开支或共同财产分割(可能部分返还):
如果双方长期同居生活,存在经济混同,转账用于共同生活开销(房租、水电、共同抚养子女等),或者用于共同投资(如合伙开店、共同购房),这部分款项在分手时可能涉及财产分割。
需要厘清款项性质是个人赠与、共同消费还是共同投资。如果是共同投资或为共同生活积累的财产,可以主张按出资比例或贡献分割。
五、主张赠与、借款还是附条件赠与,主要看证据:
1、看转账记录的金额(小额日常消费通常视为赠与,大额财产需要更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解释其性质)时间、以及备注;
2、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、证人证言等能否证明案件事实;
3、涉及大额财物或共同生活的,可能需要消费凭证、合同等;
4、结合转账的目的和背景判断:是否在特殊节日?是否用于特定目的(如购房)?是否在谈婚论嫁阶段?
六、律师建议:
1、明确转账性质:转账时尽可能通过备注、聊天等方式明确款项性质(是借款就说“借”,是礼物就说“送”,是共同出资就说清楚)。
2、保留好证据:务必保存所有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(不要删除!)、借条(如果写了)、相关合同、消费凭证等。
3、大额转账要谨慎:对于大额财物往来,尤其是涉及房产、车辆等,务必慎重,最好有书面协议明确归属。
4、协商优先:分手后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解决。
总之,恋爱期间的转账是否能要回,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重点在于款项的性质认定和证据的充分性。在感情中保持一定的理性,对涉及较大金额的经济往来做好记录和沟通,能在万一发生纠纷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。
Copyright© 2008- Airan,lnc.All Rights Reserved.
版权所有:广州爱燃婚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18091302号